问题:某项目总建筑面积43641.89㎡,地上5层,地下2层。本次装修区域为本项目的第3层(独立的防火分区,有3处疏散楼梯)。请问:图中示意的上人屋面(户外花艺区)出口上方是否需要设置疏散出口标志灯。

回答:不能设置,设置在其外侧的应急照明灯也可以取消。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2.8.6,(出口标志灯)应设置在直通上人屋面、平台、天桥、连廊出口的上方。结合规范正文及条文解释,本处3层室外平面(户外花艺区)并非安全区域,不能在该出口的上方设置疏散出口标志灯,如设置反而会造成错误疏散引导。
此出口室内侧区域两边的疏散方向应按照最短原则分别向左右两侧疏散楼梯间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下图仅为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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