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报警按钮是由人工手动方式操作的火灾报警辅助设备。手动报警按钮主要设置在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口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发生火灾时,敲碎有机玻璃片(或者按下黑色圆圈部分),由人工直接进行手动操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手动报警按钮按是否带电话可分为普通型和带电话插孔型,按是否带编码可分为编码型和非编码型。

一、手动报警按钮概述
如果火灾在初期阶段就被人发现、及时报警,就能大大降低火灾危害,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在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内,人发现火灾以后,可以通过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通过手动启动器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用于确认火情和人工发出火警信号。
1、手动报警按钮构造及工作原理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一般由外壳、启动机构(易碎型或重复使用型等)、报警确认灯及触点等部件组成。当现场发生火灾时,操作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机构使其动作,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即可向与之相连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后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类型和部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至启动机构被更换或手动复原后报警状态被复位。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要求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列车上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每节车厢的出入口和中间部位。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3、消火栓按钮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区别
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的目的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主机(或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到报警后,需经确认(排除误报)后,方可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其性质等同于探测器报警,其管线为报警线路,没有耐火要求;设置消火栓按钮的目的是为了启动消防泵(直接送至消防泵控制柜),并不需要经过消防中心确认,其管线属于控制线路,有耐火要求。
消火栓按钮和手动报警按钮从设置原理和功能上说不能相互代替。从实际使用方法和效果上看两者的区别较为模糊(特别是如果消火栓按钮启泵信号先送至消防中心,然后再从消防中心再接至消防泵控制柜),也一直存在不同看法。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并未明确规定必须设置消火栓按钮,因此有些工程在只在消火栓旁边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同时兼消火栓按钮的功能(消火栓内未设消火栓按钮),这种做法也通过了消防部门的验收。
消火栓按钮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使用目的不同,不能互相替代。在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3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的条目说明中有原文“消火栓按钮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使用目的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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